原标题:红河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成效
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,坚持开门搞整顿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红河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成效公布如下:
认真贯彻落实省教整办印发的“七大顽瘴痼疾”整治方案、七查措施等有关文件要求,红河州顽瘴痼疾认定问题数为185条,已经整改174条,整改比例达94.05%。其中排查出违反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问题19条,已经整改19条,整改比例达到100%;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14条,已经整改13条,整改比例达到92.85%;违规违法办理减刑、假释、暂予监外执行问题18条,已经整改16条,整改比例达到88.89%;有案不立、压案不查、有罪不究问题89条,已经整改82条,整改比例达到92.13%;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42条,已经整改42条,整改比例达到100%;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问题0条;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问题3条,已经整改2条,整改比例达到66.66%。顽瘴痼疾整治取得显著成效。排查范围、排查内容已严格按照中央、省教整办文件执行,均已经通过小程序上报数据和问题。
红河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真诚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,诚挚感谢社会各界对红河政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,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。
红河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7月20日